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公用信息网CHINANET与Internet互联,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本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为了加强学院校园网络的管理,保证校园网络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联入校园网的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功。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联入校园网的各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对本部门的电脑进行严格管理。电脑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学校网络管理机构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学校责成各入网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校园网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安全保护运行
(一)除校园网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攻击校园网服务器设备并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二)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三)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基础安全。
(四)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部门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五)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七)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仅限于本部门内使用的;4、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八)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第三条 联网管理
(一)联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我国各级部门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二)联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和用户不允许与其它互连单位私自联网。
(三)联入校园网的各部门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对滥用IP、盗用IP的用户,将实施停网
两周的处罚。
(四)联入校园网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我校校园网络管理制度中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联入校园网的部门必须由部门领导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并设立电脑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电脑管理员要指导本部门其它教师安全使用计算机网络。
第四条 信息管理
(一)联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三)联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四)联入校园网部门和用户有义务向上一级网络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为和有害信息。
(五)联入校园网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六)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教学,并经常性对学生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
第五条 惩罚条例
对违反本制度的联网部门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联接直至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