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A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现一博主长期发布自己在境外旅游消费视频,关注对方后发现该博主在境外买豪车、住别墅。A某通过私信聊天后得知,对方在国外从事自媒体运营工作,并有自己成熟的“团队”。在聊天过程中,对方一直向A某发送“团队”在高档场所消费、购买奢侈品的照片,并“真诚”招揽A某加入“团队”一起创业。在对方的诱骗下,A某购买了出境机票并被对方从机场专车接至指定“工作”地点。到达后才发现,有不少人和自己一样被骗至该地。A某在人身自由被控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诱骗更多人出境从事电信诈骗。后经公安机关工作,在多部门合力协作下,A某于近日被解救回国。
案例二
B某在网络上认识一男子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对方称B某可凭形象气质到其所在的“跨境旅游公司”从事旅游主播,薪资待遇丰厚。B某便购买了出境机票,到达机场后被对方专车接至犯罪窝点,并被对方没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对方要求B某每日冒充电话购物客服,以物品质检不合格为由进行退费诈骗,B某多次试图逃跑均被对方抓回。最终在公安机关多部门协作下,B某于近日被解救回国。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藏蓝 六六 小白